东莞律师揭秘:丈夫赠与"小三"的财产,原配如何全部追回?-东莞婚姻律师专业咨询

东莞律师揭秘:丈夫赠与"小三"的财产,原配如何全部追回?

一份手写的《赔偿协议》几乎让妻子失去一切,而法律最终捍卫了正义。

妻子王甲发现丈夫邹某的婚外情后,为了家庭选择原谅,亲手写下《赔偿协议》,同意不追回丈夫转账给第三者王乙的17万余元,还补偿6万元。

然而,协议签订后,邹某仍与王乙保持不正当关系,甚至导致王乙再次怀孕。无奈的王甲在离婚后提起诉讼,要求追回全部款项。

01 案件核心:出轨丈夫的赠与有效吗?

这起案件涉及一位丈夫邹某在婚姻期间与王乙发生婚外情,并在2019年12月至2022年4月期间,通过微信向王乙转账174,660元

2022年5月,妻子王甲发现这段不正当关系后,经过沟通,选择原谅丈夫并共同协商处理。王甲亲笔手写《赔偿协议》,约定邹某与王乙和平分手,邹某支付王乙人流费用4000元,并补偿营养费、误工费60,000元,同时明确"男方之前微信转账给女方的170,000余元不予追回"。

02 法院判决:一波三折的维权路

一审法院认为,王甲亲笔手写《赔偿协议》并交由邹某与王乙签名捺印,表明她对丈夫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追认,协议是三方共同协商一致的结果。因此,法院驳回了王甲的诉讼请求。

王甲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了截然不同的判决。二审法院认为,邹某与王乙的行为侵害了王甲的配偶权,若认可《赔偿协议》的效力,无异于鼓励违法行为,让违法者获益,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协议无效,王乙因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03 法律分析:公序良俗胜过白纸黑字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和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婚内出轨赠与,配偶有权追回。在东莞法院审理的类似案件中,一致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情人,既违反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又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严重损害配偶合法权益,依法应当认定无效

04 东莞律师建议:原配维权指南

收集证据是关键。当发现配偶有婚外情并擅自赠与财产时,应第一时间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消费凭证等,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谨慎签署任何协议。在未咨询专业律师的情况下,不要轻易签署任何协议。本案中,王甲亲笔手写的《赔偿协议》几乎使她丧失追回财产的权利,幸而二审法院基于公序良俗原则推翻协议效力。

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婚姻家事案件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证据规则,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婚姻家庭律师的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东莞第三法院审理的另一案件中,李先生婚内长期出轨谭女士并生育两子,转账174万元并为她购买汽车、家电等花费34万元。法院最终判决谭女士返还黄女士208万元

法律不会让违背公序良俗者获益

如果你在婚姻中遇到类似问题,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欢迎咨询专业东莞婚姻律师,让我们帮助你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联系方式:18719074417.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