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婚姻律师解析:冒名签字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惊险!丈夫被冒名签字,100万信用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核心提示:丈夫发现自己在银行贷款合同上的签名竟是伪造,面对百万债务,是否需要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东莞婚姻律师为您解析。

张翠山与殷素素原系夫妻关系,2016年殷素素与浦发银行签订《个人消贷易授信额度及支用借款合同》,授信额度100万元。合同上"张翠山"的签名经司法鉴定确认为伪造。

截至2020年5月,殷素素尚欠借款本金90余万元,利息、罚息、复利20余万元。银行将夫妻二人诉至法院,要求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法院判决:签名伪造,不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张翠山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但再审法院改判:张翠山不承担责任。法院认为:

1. 借款合同上张翠山的签字非本人所签,其对借款事宜不知情

2. 借款金额远超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3. 银行未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4. 银行在贷款审核中存在违规,未亲见共同还款人签字

法律依据: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东莞婚姻律师提醒:如何避免债务风险

1. 谨慎签字:认真阅读合同内容,不轻易在空白文件上签字

2. 保留证据:发现冒名签字要及时取证,申请笔迹鉴定

3. 关注配偶财务状况:了解大额借款用途,避免被动负债

4. 及时维权:发现被冒名要立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东莞婚姻律师建议:如您遇到类似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或面临信用贷风险,请及时咨询专业东莞婚姻律师18719074417,保护您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受侵害。

专业东莞离婚律师提醒: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警惕配偶单方大额举债,避免离婚后仍要为不明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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