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这座繁华都市,婚姻家庭纠纷日益增多,许多人在面对夫妻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时陷入法律困境。作为东莞本地律师,我常接到咨询:夫妻房产赠与能否撤销?男方不愿生育能否免除义务?一方擅自赠与财产是否有效?虚假结婚如何维权?本文将结合法律实务,为您解析这些痛点。
夫妻在婚前或婚姻期间约定将一方房产赠与另一方,若未办理过户,赠与方在离婚时常主张撤销。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这种情况可参照《合同法》处理:房产未过户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除非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这意味着,如果您在东莞遭遇类似纠纷,房产未过户前,对方可能随时反悔。建议尽早办理登记或公证,避免人财两空。
在东莞离婚案件中,男方因经济压力或感情变化不愿生育,但女方坚持生下孩子,男方是否需承担抚养义务?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受婚姻状态影响。男方在性关系中未采取避孕措施,视为默示行使生育权,不得强迫女方堕胎。因此,即使男方不同意生育,仍需承担抚养责任。这提醒东莞市民,生育决策需谨慎,否则法律责任难逃。
夫妻一方将大额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侵害另一方权益。在东莞司法实践中,有人认为赠与部分有效,但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非按份共有。一方擅自赠与的行为严重违背公平原则,应属全部无效。如果您发现配偶在东莞擅自处置财产,应及时起诉维权,追回全部损失。
在东莞,一方使用虚假身份证骗取结婚证后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却因“无明确被告”被驳回。此时,可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婚姻登记无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重大瑕疵的行政行为属无效,法院可判决撤销。东莞离婚律师提醒,遭遇婚姻诈骗,应尽快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关系。
面对这些婚姻家事难题,专业法律指导至关重要。作为东莞离婚、婚姻家事律师,我致力于为东莞市民提供精准解决方案。如果您在东莞遇到类似问题,请及时咨询,守护您的家庭与财产权益!联系方式:18719074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