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骑手、主播注意:签了合作协议或个体户,也可能是公司员工!|东莞劳动法律师

东莞骑手、主播注意:签了合作协议或个体户,也可能是公司员工!

在东莞,许多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劳动者,入职时签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合作承揽协议》《自由职业者协议》,甚至被引导注册成了“个体工商户”。平台或外包公司告诉你,这是“合作”,不是“雇佣”,意味着没有社保、没有工伤保障、没有经济补偿。当你发生事故或权益受损时,这薄薄的一纸协议,是否真的能阻断你的维权之路?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给出了明确答案:看实际管理,不看协议名称!

一、最高法重磅案例:协议“外衣”遮不住劳动关系本质

2024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42批指导性案例,首次专门针对新就业形态的劳动关系认定问题作出指引。其中两个案例极具代表性:

案例一(指导案例237号): 配送员徐某与公司签订了《自由职业者合作协议》,约定为“合作关系”。但他在工作中需按站点排班打卡,接受派单指挥,无任务时还需在站内做杂活。工作中受伤后,法院穿透协议表面,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法院指出,判断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支配性劳动管理”,即劳动者是否在工作时间、任务、纪律等方面受用人单位控制

案例二(指导案例238号): 外卖骑手圣某被平台合作公司引导,通过APP人脸识别“成为个体工商户”,再以个体户名义签承揽协议。但法院查明,他的工作仍完全受平台公司管理:排班、考勤、派单不可拒绝,薪资由公司制定规则并发放。最终,法院认定这种“个体户”模式是规避法律责任的安排,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这明确宣示:“伪装成个体工商户”并不能成为企业逃避法定义务的挡箭牌

二、法官如何“穿透”审查?核心看这几点

根据最高法的精神,东莞的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会仅凭一纸协议下结论,而会重点审查以下“用工事实”:

  • 人格从属性(听谁指挥): 是否需要遵守固定的工作时间、排班考勤?工作过程(如接单、路线)是否受算法或人工的严格控制和指挥?是否需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纪律和奖惩办法?

  • 经济从属性(靠谁获利): 报酬是固定的“服务费”,还是包含底薪、提成、奖金等由公司单方制定的薪酬项目?能否自主决定或协商服务价格?

  • 组织从属性(属于谁的一部分): 从事的工作是否为公司主营业务或业务的组成部分?是否以公司名义提供服务,并接受其统一管理?

如果上述答案都是前者,那么无论协议名称多么花哨,你都很有可能被认定为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从而享有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权利。

三、给东莞劳动者与企业主的双向提醒

致劳动者:如何保护自己?

  1. 保留一切证据: 保存好写有公司名字的工牌、服装照片;记录考勤打卡的截图;与站长、主管安排工作、布置任务的微信聊天记录、录音;银行流水显示的带有固定周期规律的报酬支付记录(注意对方户名);工作现场的录像等。

  2. 明确拒绝“被个体户”: 警惕在APP注册或签约时,被诱导进行“人脸识别”并朗读成为个体工商户的语句。这通常是企业规避责任的设计。

  3. 发生事故立即维权: 工作中受伤,不要被“合作方没工伤险”的说法吓退。应立即收集证据,申请工伤认定,并同时提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最高法的案例就是你最有力的后盾。

致企业主:法律风险不可规避

试图用“合作协议”或“个体户”模式来降低用工成本,在现行司法实践中已面临极大风险。一旦被法院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将面临:

  • 补缴社会保险的巨大成本。

  • 承担工伤事故的全部赔偿责任。

  • 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 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合规经营,才是长久之道。建议东莞的企业主审慎评估用工模式,如需对新业态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应考虑依法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或探索其他合规路径。

新业态不是“法外之地”。最高法的指导案例为保障广大“小哥”“骑手”的合法权益照亮了道路,也为用工合规划清了红线。如果你在东莞正面临类似的劳动关系确认纠纷,或对企业用工模式有法律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获取针对性分析与帮助。联系方式:1871907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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