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笔者接到一个来自东莞长安的咨询电话,电话那头的男士声音忐忑:“律师,我和一个已婚女人住在一起半年了,她老公现在发现了要告我,我就是谈个恋爱,这真的违法吗?”
这不仅仅是恋爱问题。在东莞这座开放包容的城市里,情感与法律的边界必须厘清。今天,就用一篇文章讲透:和已婚妇女同居,到底有什么法律后果?
根据我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法律明确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不仅仅是道德瑕疵,而是法定的违法行为。
如果你明知对方已婚仍与其同居,这直接破坏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一旦被配偶抓到证据:
离婚是必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第一次起诉法院就可以判离。
赔偿跑不掉: 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因“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笔钱,不仅要掏空过错方,作为插足的第三者,虽然在法律上不直接判赔给原配,但你的行为直接导致了这笔巨额赔偿的产生。
很多人以为,只要没拿结婚证就不算重婚。大错特错!
我国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了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实践中,重婚分两种:
法律重婚: 又去民政局领了一次证(现在系统联网基本不可能)。
事实重婚: 这是最危险的! 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对外公开以夫妻相称,或者生了孩子,周围群众都认为你们是两口子。
也就是说,如果你在东莞某小区,和已婚的她以“老公老婆”互称,一起买菜做饭,一起抚养孩子,甚至在朋友圈秀恩爱被原配截图——恭喜你,证据链形成了,你已经踩中了“事实重婚”的红线,面临着最高两年的铁窗泪。
面对感情诱惑时请记住:法律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不知者不罪,但明知故犯者,法网难逃。
如果你是无过错方,遭遇配偶出轨、与他人同居,请务必收集好:亲密照片、开房记录、保证书、报警记录等证据,向对方索赔,并将第三者告上法庭。
你在东莞遇到了婚姻危机?不知道手里的证据能不能定重婚?私信我18719074417,发送【婚姻+地区】,获取一对一私密咨询。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