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常平桥头大朗律师|大学生兼职受伤赔偿|宠物伤人责任认定|劳务纠纷维权

大学生兼职被宠物咬伤,没签合同就不用赔?东莞律师:雇主必须全额赔偿!

暑假想兼职赚生活费,却在工作中被宠物咬伤,老板以 “没签劳动合同、学生没收入” 拒赔,这样合法吗?东莞樟木头、黄江、谢岗律师结合西安真实判例,为广大学生及打工者拆解维权关键点,没合同也能维权,学生身份不影响索赔!

西安大学生小朱暑假应聘宠物咖啡馆兼职,工作十余天时,按店长指令抱回出逃的水豚(卡皮巴拉),不料被突然咬伤右手拇指,致肌腱不全断裂,手术治疗花费近万元。宠咖馆仅垫付 5000 元押金后,便以 “未签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学生无稳定收入” 为由,拒绝赔偿剩余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无奈之下,小朱诉至法院。法院审理明确:虽未签劳动合同,不构成劳动关系,但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务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损,接受劳务方应按过错担责。同时,本案属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无过错责任,除非能证明受害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不能免责。

本案中,小朱系正常执行工作指令,无任何过错。宠咖馆作为动物饲养管理人,未尽安全管理义务,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关于误工费,法院认定小朱有明确兼职收入,因伤休养导致收入减少,学生身份不影响误工费主张。最终经调解,宠咖馆一次性赔偿小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 8000 元。

东莞樟木头、黄江、谢岗律师提醒:兼职、暑期工即便未签合同,只要提供劳务、接受管理,就受法律保护。工作中受伤、被宠物咬伤,可保留医疗记录、聊天记录、工资凭证等证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投诉、起诉。动物伤人实行无过错责任,饲养人通常需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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