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东莞常平、大朗、桥头的当事人遇到这类麻烦:房子还在租期内,房东把房屋卖掉,新房主上门要求租客立刻搬离。很多人听过 “买卖不破租赁”,但不清楚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哪些情形直接失效,由此产生大量租房、二手房、法拍房纠纷。
依据《民法典》第 725 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通俗来讲,只要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承租人已经实际入住占有房屋,即便房屋卖给新业主,原租赁合同继续约束新房东,租客有权住到租期届满。重点提示:只签合同但没有实际入住占有房屋,不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保护。
但该规则不是万能的,实务中有两类法定例外,也是常平、大朗、桥头房产纠纷高频踩坑点。第一,房屋出租之前已经设立抵押,后续因实现抵押权导致房屋变卖、司法拍卖,租赁权不能对抗抵押权,新房东有权要求租客搬离,租客损失只能向原出租人追责。第二,房屋出租前已经被法院查封,之后才对外出租,该租约无法对抗新买受人。
还有一种实务风险:部分原房主为阻碍房屋处置,事后倒签虚假长期租赁合同。一旦被法院查实属于伪造租约,买卖不破租赁直接不成立,虚假租约无法对抗新房主权利。
很多购房者买房时忽略核查房屋是否存在真实租约,收房才发现屋内有长期租客;租客也容易轻信口头承诺,没有留存入住、交租凭证,发生诉讼时举证困难。
无论是买房人还是租客,遇到房屋产权变动与租赁冲突,不要盲目按网上说法自行处理。常平、大朗、桥头律师提醒,建议核对抵押、查封档案,保存租赁合同、转账记录、占有房屋证据,协商不成,及时通过诉讼确认各方权利,避免财产损失。联系方式:18719074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