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常平大朗桥头律师普法|存 2500 变 25000,多出来的钱能留吗?不当得利案例

去银行存钱,明明只存 2500 元,账户却入账 25000 元,多出来的 22500 元,是不是就属于自己了?不少人看到账户多出钱款,都会动心思,本案给东莞常平、大朗、桥头的市民敲响警钟。

严某到银行柜台存入现金 2500 元,柜员操作失误,系统录入金额为 25000 元。严某离开银行后发现余额异常,不仅没有主动告知银行,还把多出的钱款转给妻子。银行当晚对账发现差额,调取监控核实后联系严某退款,严某却拿出柜台告示 “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拒绝返还。

协商无果,银行起诉,主张严某返还 22500 元。法院审理认为,严某实际交付现金仅 2500 元,多取得的 22500 元缺乏合法依据,银行因此遭受损失,二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已经构成不当得利。依据《民法典》第 985 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针对严某援引的 “离柜概不负责”,法院明确:该告示属于银行单方设置的格式条款,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限制储户权利,属于无效条款,不能作为拒绝退款的理由。最终经法官释法,严某同意返还全部款项,达成调解。

东莞常平、大朗、桥头律师提醒大家:他人失误带来的额外钱财,不属于合法收益。明知不属于自己仍占有、转移资金,除了民事返还义务,情节严重还会产生刑事风险。生活里遇到转账、存款多入账的情况,切记主动沟通返还,不要心存侥幸,因小失大。如果遇到钱款纠纷、不当得利争议,不清楚自身责任,可以咨询本地律师,避免踩法律坑。联系方式:1871907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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